汉 唐 取士设甲乙丙等科,后因通称科举为“科甲”。
宋 王明清 《挥麈后录》卷五:“ 忠宪 既薨, 仲文 、 子华 、 玉汝 相继再中科甲。” 金 董解元 《西厢记诸宫调》卷一:“平日春闈较才艺,策名屡获科甲。” 清 和邦额 《夜谭随录·戴监生》:“即如馆中 戴监生 ,本非科甲中人,尚瞶瞶忧思,自如戕贼。”
指科甲出身。
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四:“﹝ 曹冠 ﹞ 婺 之 东阳 人,登甲科。为 秦 闲客,不一岁躐进奉常簿、中书检正。 秦 既薨,追其科甲,復回上舍,后再登第,难於入差遣。” 清 袁枚 《随园随笔·明宰相必用翰林而不尽然》:“ 永乐 时 杨士奇 以儒士由举府审理, 天顺 时 李贤 由吏部主事, 正德 时 杨一清 以荐辟起家,并非科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