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制,居民五家,共同签具一份连保连坐契约以相检束,称为符伍。
《宋书·王弘传》:“左丞 孔默之 议:‘君子小人,既杂为符伍,不得不以相检为义。’”《南史·王俭传》:“时都下舛杂,且多姦盗,上欲立符伍,家家以相检括。 俭 諫曰:‘京师翼翼,四方是凑,必也持符,於事既烦,理成不旷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