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田亩征收的赋税。
鲁宣公 十五年(公元前594年)“初税亩”是我国历史上记载的征田赋之始。以后或称租,或称税,名目累变;或收实物,或收银钱,时有不同,然历来为封建王朝的主要收入。《左传·哀公十一年》:“ 季孙 欲以田赋,使 冉有 访诸 仲尼 。” 杨伯峻 注:“此为田亩税。”《元史·王构传》:“时南士有陈利便请搜括田赋者,执政欲从之。 构 与平章 何荣祖 共言其不可,辨之甚力,得不行。” 王闿运 《与曾侍郎言兵事书》:“今请一切罢捐输釐金钞票官钱之法,而专务田赋,兼行官商,则弊轻而可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