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眚烖 ”。因过失而造成灾害。
《书·舜典》:“眚灾肆赦,怙终贼刑。” 孔 传:“眚,过;灾,害……过而有害,当缓赦之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甸师》:“丧事代王受眚烖。”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眚烖过,赦。” 裴駰 集解引 郑玄 曰:“眚烖,为人作患害者也。”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诏策》:“眚灾肆赦,则文有春露之滋;明罚敕法,则辞有秋霜之烈。” 宋 程大昌 《考古编·象刑四》:“金以赎其可恕,眚灾而应赦,怙终而不改,则皆随其丽法者,加操纵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