熏陶染习。
南朝 陈 慧思 《大乘止观法门》卷二:“随对者,即喻浄心体具一切法性,故能受一切熏习,随其熏别,现报不同也。” 宋 叶适 《黄子耕墓志铭》:“﹝ 子耕 ﹞悍顽易节,嚚险改行,而郡称平治,自顷吏道熏习,所师用往往暴民之事也。” 清 赵翼 《静观》诗之十四:“惟人则不然,熏习有不定,或先贤后奸,或始邪终正。” 蔡元培 《文明之消化》:“如普通社会,为宗教臭味所熏习,迷信滋彰,至今为梗。”